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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的通知
2025-02-05 18:18:34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总成绩公示》,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

(一)体检对象:见附件中“是否进入体检”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2025年2月8日上午07:40,凡未准时到达体检地点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66号)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前往体检中心,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

(四)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男性费用是510.14元,女性费用是590.14元)。

(五)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当天要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着装要宽松,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日考生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暂缓体检,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若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聘用。

6.女生如遇到生理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等结束之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若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聘用。

7.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8.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六)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生须知

(一)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行程,预留足够的时间前往体检地点,以确保能按时参加体检。

(二)考试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高院官网、青海高院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公告,后续事宜将在群内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尽快扫码进群,并保持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0971-6337153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25